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最新通知!明確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單套建筑面積以60平方米以下為主,嚴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更多詳情↓↓↓
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明確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為落實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建立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長效機制,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商品房開發建設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有關政策明確通知如下:
一、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商品房開發建設項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為住宅面積的3%,建成后無償移交政府,棚戶區改造項目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二、配建保障性住房單套建筑面積以60平方米以下為主,嚴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60至90平方米的套型住房要控制在總量的20%以內,以滿足不同保障家庭的生活居住需要。
三、因特殊原因不宜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項目,經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后,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邯鄲市保障性住房異地建設資金管理辦法》(邯政辦字〔2016〕172號)規定交納保障性住房異地建設資金。
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25日
(河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