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一大隊六中隊民警早高峰執勤時查獲一起駕駛三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
當天8時許,一輛車號牌為鄂D444**的正三輪載貨摩托車沿中華大街行駛至水廠路南口時被正在這里執勤的大隊六中隊民警攔下并依法進行例行檢查。民警發現駕駛人并未佩戴安全頭盔。經詢問,該駕駛員三輪摩托車上裝載的為鋼管,是要從河南運送至河北邢臺。民警當場對駕駛人呂某某進行了安全教育,宣講了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危害。隨后,針對其“駕駛三輪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的違法行為,民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5條第十五項之規定,對駕駛人呂某某做出了罰款50元的處罰,并責令其立即整改。
摩托車俗稱“肉包鐵”,騎乘人員直接暴露在外,一旦遇意外發生交通事故,最容易受傷的就是頭部。安全頭盔,是保障摩托車駕乘人員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關鍵時刻可以保命。邯鄲交巡警在此提醒廣大摩托車駕乘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 明確規定“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為了您的安全,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一盔一帶,安全常在”!
(邯鄲市交警支隊邯山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