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喝酒不開車,開車找代駕”,酒后找代駕已成為不少市民的良好習慣。一般來說,找了代駕就可以安全到家了。然而,邯鄲有一名司機明知道酒后不能開車,找了代駕,仍然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邯鄲交巡警機動執勤一大隊的執勤民警查處,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6月25日23點許,機動執勤一大隊四中隊在北倉路與新興大街設卡查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發現一輛車牌號為瓊A5**U1的小型轎車行駛軌跡異常,隨即攔下檢查。司機常某非常爽快,交代了自己確實喝酒,并且找了代駕。被問及為何找了代駕還要自己開車,司機說費用并無差別,只是行駛到小路后認為不再有交巡警查車,讓代駕離開自己駕車回家,不料被抓個正著。聽到如此爽快的回答,執勤民警也是非常無語。在民警的教育下,該駕駛人最終知道了自己行為的危險性。
經酒精檢測,該司機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73毫克,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雖然該司機駕駛路程并不遠,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事實證據確鑿。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等待他的將是2000元罰款,駕駛證扣12分并暫扣半年的處罰。
邯鄲交巡警溫馨提醒:酒駕套上多少理由依然是酒駕,開車無小事,酒后千萬別任性。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