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同志,警民一家親”
“咱們都是朋友,怎么一點不近人情呢?”
“咱們又不是敵人。”
看似一段簡單的酒駕
但是當事人和其妻子情緒十分激動
并不能接受酒駕后的處罰結果
6月12日下午三點多,交巡警渚河大隊在人民東環橋下對非機動車進行治理,一輛白色途觀車輛本來在機動車道行駛,突然急轉彎拐進了非機動車道。民警見該車形跡可疑,立即上前攔截檢查。
民警走近發現車內酒精味濃重,拿出呼吸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民警讓駕駛人對著檢測儀吹氣的時候,駕駛人神色慌張,聲稱自己剛剛吃了某些東西,才導致有酒精味的,并拿出自己的保溫杯不斷喝水,試圖稀釋自己體內的酒精含量。檢測后,駕駛人吹出了44mg/100ml的數值。
根據駕駛人出示的證件,了解到該駕駛人為李某,61歲,邯山區人,中午與朋友聚會,開心多喝了兩杯,以為下午開車不會被查,懷著僥幸心理上路,沒想到在路上看見警察,還是緊張了,一下子露出馬腳。李某妻子一直問民警是否有別的的處罰結果,能不能多罰點錢不扣分,然后又對民警說:“你看天這么熱,你們都忙的大汗淋漓了,這么辛苦干嘛,還有沒有其他處罰方式?”民警告訴李某,對其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民警對李某及其妻子講解了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危害,李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并聲稱自己再也不抱有僥幸心理了!
(邯鄲交巡警渚河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