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帶,安全常在”,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發生交通事故的危害觸目驚心。近日,交巡警支隊叢臺二大隊轄區發生一起不按規定道路行駛的電動車交通事故,除當事人因不戴頭盔而造成頭部受傷以外,身體其他部位無明顯外傷。
6月12日15時08分許,交巡警叢臺二大隊124巡車執行巡邏勤務,在叢臺路叢臺橋西行10米路北機動車道處發現一輛出租車冀DT8XXX與一輛電動車劉某發生交通事故。出租車擋風玻璃破碎,發動機蓋有明顯碰撞痕跡,電動車駕駛人劉某,頭部受傷,有大量出血現象,但意識清醒。民警常建州與梁振華迅速撥打急救120,事故122,并向中心報備,查看傷者情況,同時對現場進行管控疏導,避免受傷老人發生二次傷害。
急救車到來后,民警協助醫護人員救助并將受傷老人抬上救護車,隨后,民警將本起交通事故移交叢臺一大隊事故中隊做進一步處理。
據統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小汽車是導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車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汽車事故中因為不系安全帶被甩出車外造成傷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關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至70%,對保護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一盔一帶”是在發生事故后,保護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線。邯鄲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人、乘車人,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無論是駕乘摩托車還是電動自行車,無論是在車輛前排還是車輛后排,請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