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危難,找警察
4歲小女孩外出購物迷路
民警僅花了20分鐘的時間
將她安全送到家
6月7日9時許,轄區群眾李女士領著一位小女孩來到復興區公安分局百家村派出所求助稱:“在前進大街附近發現這個小女孩單獨一人過馬路,身邊沒有大人,也問不出小女孩家是哪里的,怕出什么意外就送過來了。”民警馬禹接到該求助后,立即帶領小女孩到走失的地點附近查找,看是否有人尋找孩子。
在查找的過程中,小女孩告訴民警:“警察叔叔,我4歲了,爸爸剛才忙著進貨就讓我自己出來買零食,可我走著走著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掌握這一情況后,民警分析小女孩的父親應該是經營店鋪的 ,于是根據小女孩的大概描述,經過近20分鐘對沿街門市逐一尋找,終于找到了小女孩的父親。當看到孩子是被民警送回來的時候,女孩的父親一臉愕然,后經民警描述,這才恍然大悟,在自責的同時對民警的熱心救助表示再三感謝。
原來,該女童的父親在前進大街附近經營一家酒店,早晨正在忙著往店里搬貨時,小女孩想買零食吃,因此時脫不開身,就讓孩子獨自去買零食了??吹脚⑴c家人團聚,民警懸著的心這才放了下來。民警再三提醒該女童父親,孩子年齡較小,一定要讓孩子時刻在自己視線范圍之內,不要讓孩子獨自出門,切不可麻痹大意。
溫馨提示
一是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識,做好對孩子的看管工作,切勿因忙碌而忽視的孩子的安全問題;
二是要加強對孩子們的安全防范教育,如果孩子外出時與家人走散或迷路,應尋求警方幫助,同時讓孩子熟記父母的名字、手機號碼和家庭住址,以便警方快速聯系家人;
三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為孩子購置電子手表等具備定位功能的電子裝備,一旦孩子走失,還可通過定位功能快速尋找。
最后,為民警和好心人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