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抽根煙抽根煙。”“我們全程都有錄像,請您規范您的行為舉止。”“不礙事,這兒錄不到,來一根吧哥。”面前這位酒駕的小伙子試圖和攔住他的交巡警套近乎,在他看來,一根煙好像可以為他的錯誤買單。
5月11日,邯鄲市交巡警渚河大隊民警在人民路和陵西大街口執勤,發現一輛冀DBXXX9白色SUV車輛行跡可疑,民警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這輛車竟變更三車道往路邊???,最終停在了人民路南側中國銀行的停車場。
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輛進行檢查,一股濃郁的酒精味撲鼻而來。民警先是詢問了駕駛人是否飲酒,又讓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不料駕駛人聲稱自己并未隨車攜帶駕駛證,該車輛是后座這位大哥的。就在民警還未開口進行下一步詢問時,駕駛人已經按耐不住,對民警一通解釋:“車上的他們都喝酒了,所以讓我開車呢,你看我要是喝酒了,能把車停這么正?我停這兒是因為我兄弟到這兒就下車呢,他得去上班,停這兒最合適了,來來來,抽根煙抽根煙······”
面前這位小伙子看見民警并不吃他這一套,趕忙又說自己有工作要忙得趕緊走了。通過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該駕駛員吹出30mg/ml的數值,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但此時車上的另外一位男士卻說,都沒超過80mg/ml,哪里算的上酒駕?
隨后,民警對駕駛人進行了酒駕相關知識的告知普及,當體內含有酒精20mg~79mg就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超過80mg就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據了解,當事人王某某年僅20歲,還是一名學生,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于5月10日晚喝酒到凌晨,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路。
最終,民警對王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并暫扣車輛;酒后駕車行為處以2000元罰款。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