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平臺如今已成為消費者購物的重要途徑,但一些假冒偽劣商品也混雜其中,消費者難以辨別。在此次發布的袁某等人生產、偽劣產品、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中,被告人袁某使用本人及他人身份信息在某電商平臺注冊經營9家網絡店鋪,與郭某甲、丁某合伙經營3家網絡店鋪,假冒偽劣化肥至河南、江西等10余個省份。袁某還向他人經營的網絡店鋪和微信客戶假冒偽劣化肥,金額共計778萬余元。在檢察機關和有關部門的配合推動下,袁某等人被依法懲治。
在此次發布的案例中,檢察機關針對涉案人員眾多、生產和窩點橫跨多省市的“產供銷”全鏈條犯罪案件,引導公安機關追查上下游犯罪,深挖源頭,實現全鏈條全覆蓋打擊。
最高檢第四檢察廳、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負責人介紹,2023年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假冒偽劣商品犯罪8503件14560人,起訴18777件38936人。同時,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案件1634件1778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2645件2879人。
據悉,下一步,檢察機關將以最高檢開展的“檢護民生”專項行動為契機,依法懲治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從嚴打擊社區團購、網絡營銷、直播帶貨等新業態下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