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建立“總對總”在線多元解紛機制,更好發揮殘疾人聯合會以及社會力量預防化解涉殘疾人矛盾糾紛優勢,提升糾紛化解效能。殘聯工作人員不僅可以直接通過法院調解平臺調解涉殘糾紛,也可以參與其他社會第三方調解工作,為殘疾人輔助服務。
創新調解化解模式 聯合就地化解糾紛
《意見》提出,地方人民法院可以會同殘疾人聯合會設立調解工作室或者訴訟服務站點,由法官、殘疾人聯合會工作人員等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法律咨詢、訴訟引導、調解化解等工作。對于交通事故致殘、工傷致殘、醫療致殘等涉殘疾人糾紛,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勞動保障部門、醫療衛生部門等探索設立巡回辦案點,聯合就地化解糾紛。
各級人民法院在開展糾紛化解調解或者訴訟服務時,發現有關單位維護殘疾人權益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情況的,應當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殘疾人聯合會等進行報告,必要時可以向該單位發送司法建議,提出針對性治理建議,從源頭預防和減少涉殘疾人矛盾糾紛。
據了解,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會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作盲文版訴訟指南,致力于為殘疾人在全國法院開展訴訟活動更加精準的訴訟指引。(總臺央視記者 張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