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資料圖)
——辦理了一批重大疑難復雜案件
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廳長元明介紹,過去一年最高檢第二檢察廳直接辦理了700多起案件。具體來看,依法辦理了陳倉搶劫案等抗訴案件,陳倉從無罪被改判為死緩;對被害人親屬申訴的辛龍故意殺人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后被指令再審,辛龍由無罪被改判為死緩;嚴格審查把關核準追訴案件,對浙江舟山一起36年前的海上特大搶劫殺人案,依法決定核準追訴,兩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死刑。
最高檢2023年抗訴的許燕運輸毒品案引發廣泛關注。元明介紹,2015年6月,許燕被警方抓獲后,始終不承認是他在高速路上沖卡運毒。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許燕不構成運輸毒品罪后,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最高檢抗訴。最高檢對案件全面審查后認為,該案提請抗訴理由充分,遂成立專門辦案組,在有關方面支持配合下開展補充偵查工作。經與公安部溝通協調,辦案組調取到案發當晚犯罪嫌疑人沖卡前后的6段手機監聽錄音,經聲紋鑒定為許燕。在辦案組推動下,此前錯誤的鑒定意見被推翻。該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訴后,最高法指令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再審。2023年9月,法院作出再審判決,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認定許燕構成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
——扛起維護安全責任
元明介紹,2023年,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深入開展反顛覆反間諜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工作;部署推進新一輪為期三年的檢察機關參與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對危害生產安全辦案情況開展調研和指導,防范化解安全風險隱患;掛牌督辦多起極端惡性案件,確保依法從嚴懲治犯罪;始終保持打擊毒品犯罪的高壓態勢,推動列管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推動加強麻精藥品管控,加大涉毒資產查處力度,積極參與禁毒國際合作。
此外,最高檢第二檢察廳持續抓好“四號檢察建議”“八號檢察建議”深化落實,指導各地因地制宜采取落實舉措,著力打好“治罪+治理”的組合拳,推進公共安全治理能力提升;持續抓實“七號檢察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平安寄遞專項行動,依法打擊寄遞領域違法犯罪活動。
——試點運行刑事審判監督智能輔助辦案系統
據介紹,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最高檢在北京、遼寧大連等地的9個檢察院試點運行刑事審判監督智能輔助辦案系統,通過獲取、提煉刑事裁判文書相關數據,采用“監督規則預設+數據建模+關鍵詞智能檢索+數據碰撞比對發現線索”模式,發現刑事裁判文書存在的問題。
“通過試點,拓展了抗訴案源,進一步提升了監督質效,實現了個案監督向類案監督拓展,促進了訴源治理。”元明說,下一步,最高檢將指導全國檢察機關全面推開刑事審判監督智能輔助辦案系統的運用,強化大數據賦能刑事抗訴工作,進一步推動刑事審判監督工作規范發展,全面提升監督質效。
接下來,最高檢將如何推進重罪檢察辦案質效持續提升?元明表示,最高檢第二檢察廳將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推動構建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指控體系,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嚴懲各類重大刑事犯罪。
“我們將強化訴訟監督,加大監督力度,指導各地開展安全生產領域立案監督工作,進一步改進死刑復核法律監督工作,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推進刑事再審檢察建議工作,提升刑事審判監督工作質效。”元明說。(劉碩、張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