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孫守剛被問責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對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孫守剛在河南安陽“11·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中的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孫守剛同志作為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分管應急管理、聯系消防救援工作,貫徹黨中央關于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部署不力,對安陽市在統籌發展和安全上出現的偏差推動整改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安陽市和有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推動地方和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壓力傳導不夠,對有關部門、單位推諉扯皮造成消防安全出現監管真空、責任落空的問題失察失責。孫守剛同志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孫守剛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58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河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58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安陽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科長齊柯、安陽市文峰區消防救援大隊政治指導員華勝兵、安陽市公安局文峰分局寶蓮寺派出所民警宋福彬等3名公職人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相關玩忽職守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同時,河南省對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安陽市、文峰區、寶蓮寺鎮黨委政府及消防救援、公安、應急管理、商務、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和城市管理等部門55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
8名企業人員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安陽市凱信達商貿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康學儉、法定代表人康繼革,安陽市尚鑫服裝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張建亮等8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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