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了今年飛行檢查的兩項目標,一方面通過徹查醫保領域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持續保持基金監管高壓態勢,進一步壓實定點醫藥機構合理、規范使用醫保基金的主體責任;另一方面通過飛行檢查后續整改,不斷優化醫療、醫?,F行政策,強化經辦機構審核檢查責任,提升定點醫藥機構全國統一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應用的準確性和規范性。
今年檢查對象為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醫保經辦機構。在檢查對象選取上分兩步走,先從各省范圍內選擇醫保基金用量較大的地級市作為被檢城市,再從被檢城市醫保基金支付排名靠前的定點醫藥機構中現場抽取2家醫院和1家藥店,連同當地市級醫保經辦機構共同作為被檢單位。同時,《方案》強調,檢查組可根據舉報線索或智能監控疑點提示等直接確定被檢單位。
今年檢查范圍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醫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況?!斗桨浮窂娬{,必要時檢查組可追溯檢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檢查至2023年度。其中針對定點醫療機構,主要檢查內控管理、財務管理、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執行情況、醫保基金使用過程中涉及的醫療服務行為和收費行為等。
為強化飛行檢查對醫保基金管理的推動作用,今年還將定點醫療機構是否規范使用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業務編碼納入檢查內容。針對定點零售藥店,主要檢查是否存在違規刷卡、偽造信息、串換收費、為非定點機構結算醫保費用等行為。針對醫保經辦機構,主要檢查對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申報的費用日常審核、支付以及核查情況,DRG/DIP付費方式下年度預算額度確定情況,智能審核系統使用情況等。
國家醫保局聯合有關部門采取抽簽的方式隨機匹配參檢和被檢省份。飛行檢查實行組長負責制,計劃在2023年7月份完成前期籌備工作,在2023年8-12月份完成現場檢查工作,在2024年1-3月份完成后續總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