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云南祿豐恐龍國家地質公園二級保護區養殖場和棄土場?!≡颇鲜∩鷳B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供圖
中新網昆明7月15日電 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5日通報稱,6月,云南省第二輪第二批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楚雄州督察時發現,祿豐市對云南祿豐恐龍國家地質公園保護不力,保護區范圍調整未履行相關審批程序,管理不嚴格。
云南祿豐恐龍國家地質公園,面積101.44平方公里,2004年1月原國土資源部批準建立,屬大型國家地質公園,主要地質遺跡為古生物化石,以恐龍、臘瑪古猿化石為主,多方面展示了中生代以來地質作用、生物演化和人類進化歷史,具有極高的文化、科學價值。地質公園,作為自然保護地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功能十分重要。
此次督察組發現主要問題有保護區范圍調整未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保護區管理不嚴格、保護區監管落實不到位、垃圾填埋場對地質遺跡造成污染隱患。
圖為垃圾填埋場?!≡颇鲜∩鷳B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供圖
通報稱,原國土資源部印發的《國家地質公園規劃編制技術要求》(國土資發〔2016〕83號)明確,“公園范圍如有變動須經原審批單位批準”。督察發現,2016年、2021年祿豐市兩次對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批復的《云南祿豐恐龍國家地質公園總體規劃》(2007版)進行了修編,保護區范圍內特級、一級、二級、三級保護區均作了調整,新增了自然生態區等。在保護區范圍有調整的情況下,祿豐市人民政府沒有嚴格遵從編制技術要求履行相關審批程序,批準實施了規劃。
2007年,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批復的《云南祿豐恐龍國家地質公園總體規劃》明確:設置特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界樁2750根,二級保護區界樁2000根,三級保護區界樁2200根的標識系統建設。截至目前,祿豐市僅完成特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少部分界樁(200根)建設,二級保護區、三級保護區的界樁建設均未完成,導致長期以來管理界限不清。同時,保護區自建立以來,沒有出臺過相應的管理辦法,嚴格保護無章可循。
督察發現,祿豐市沒有建立針對地質公園的巡查巡護制度,對保護區內的畜禽養殖、生產經營活動等情況未開展過有針對性的整治,也未開展過地質環境監測。經現場核實,地質公園內存在畜禽養殖8家、農業生產企業3家、魚塘3家,其中一級保護區魚塘1家,二級保護區規?;B殖4家、農業生產企業2家、魚塘1家。以上情形,與《地質遺跡保護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不符。
2018年7月原祿豐縣國土資源局批復同意將5.46公頃的集體土地(林地)作為昆楚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隧道出口)的棄土場和施工便道臨時用地。該臨時用地緊靠云南卞氏獸化石首發地,實際占地5.72公頃,侵占一級保護區約0.27公頃,目前生態修復效果不明顯。
此外,恐龍山鎮阿納社區黃家村附近的垃圾填埋場,緊鄰地質公園邊界不到200米,目前已堆存垃圾約4000噸,每日還要堆存來自恐龍谷風景區、恐龍山鎮及部分村莊的生活垃圾約2噸。該垃圾填埋場沒有辦理任何審批手續,2016年使用至今,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未做任何防滲處理,滲濾液溢流對地質遺跡形成較大污染隱患。
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表示,楚雄州祿豐市對國家地質公園保護監管重視不夠,落實規范要求不嚴格,對長期存在的問題整治不力,影響到國家地質公園的保護。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