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查,四會市東城街道玉城居委會商業大道125號悅公館2棟公寓樓2層整層201號至242號共42套公寓房,建筑面積1842.64平方米,為同一業主姚某所有。姚某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動用大型機械拆除間隔墻體,初步統計已違規施工約700平方米。四會市住建局立即對姚某發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
6月3日,經業主同意,四會市住建局組織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結構部專家和深圳市同濟人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吾悅廣場悅公館2棟公寓樓原設計單位)專家到現場進行查勘。初步復核判斷該建筑物暫不存在結構安全問題,并根據查勘結果現場回答了業主提出的疑問。
6月5日,深圳市同濟人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出具《四會吾悅廣場2棟公寓樓2層業主拆除部分隔墻影響的初步評估》,顯示2層拆除部分隔墻后暫未影響主體結構安全,并建議由專門的檢測機構進行全面的檢測和評估。四會市住建局已及時將有關評估情況向業主公示公告,同時將姚某涉嫌擅自施工的違法行為移送至四會市城管局依法依規處置。
下一步,四會市住建局將盡快組織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專家對吾悅廣場悅公館2棟公寓樓進行全面檢測評估,對有出現裂縫的公寓逐一排查,并根據檢測評估結果依法依規處置,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