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法嚴厲懲治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網絡犯罪。檢察機關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從嚴懲處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隔空猥褻”未成年人、線上聯系線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運營涉未成年人色情網站、利用即時通訊工具、直播平臺傳播涉未成年人淫穢物品、侵犯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等犯罪活動,保持強有力打擊震懾,堅決避免讓網絡空間成為孩子的傷、家長的苦、社會的痛。2020年至2022年,檢察機關起訴涉嫌利用電信網絡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訴“隔空猥褻”“線上聯系、線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二是依法懲戒幫教涉嫌網絡犯罪的未成年人。檢察機關堅持依法懲戒和精準幫教相結合,準確甄別未成年人在網絡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采取更有針對性的處置措施,提升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實效。對于情節嚴重的犯罪,堅決依法懲治,讓涉罪未成年人充分感受法治威嚴。2020年至2022年,檢察機關起訴未成年人涉嫌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犯罪7221人。對于主觀惡性不大、罪行較輕、屬于初犯、偶犯、有積極悔改表現的未成年人,在依法從輕處理的同時,“寬容不縱容、嚴管又厚愛”。2020年至2022年,檢察機關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未成年人依法適用附條件不起訴2749人,通過針對性開展精準幫教,幫助涉罪未成年人糾偏改錯、迷途知返,重新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