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博表示,打擊規避執行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執行工作能力的提升。其中,首要的就是提升執行查控能力,進一步拓寬網絡查控系統功能和覆蓋范圍。目前,已經建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為主、以地方法院“點對點”為輔的網絡查控系統,該系統已經與公安部、自然資源部、中國銀保監會等16家單位和39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可以查詢存款、車輛、證券、網絡資金、理財產品、不動產等16類25項信息,基本實現對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形式和相關信息的有效覆蓋,極大提升了執行效率,實現了執行查控方式的根本變革。
截至2023年4月底,全國法院通過網絡查控系統累計查控案件13628.08萬件,累計凍結資金28044.58億元,查詢房屋、土地等不動產信息81963.89萬條,車輛19018.00萬輛,證券42195.43億股,漁船和船舶371.79萬艘,網絡資金1009.75億元,有力維護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今年,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升級“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與人民法院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對接,推動實現對當事人實名注冊電話號碼、已送達地址和戶籍信息的“總對總”查詢功能;加強與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信息共享,拓寬查控范圍或深度;對查控系統查詢、凍結、扣劃一體化改造,縮短執行查詢周期,提升執行效率。
深入開展聯合信用懲戒,助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自覺履行義務。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以來,最高法與國家發改委等60家單位簽署文件,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采取11類37大項150項懲戒措施,對失信被執行人擔任公職、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出行、購房、投資、招投標、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措施進行限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彰顯了法律權威和司法公信力,真正實現了讓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效果,有力助推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截至2023年4月初,有1144萬余人次迫于信用懲戒壓力主動履行了義務。
不斷完善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機制。近年來,按照中央部署和實踐要求,人民法院聯合公安、檢察院等政法機關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措施,包括聯合開展集中懲治拒執罪專項行動、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暢通公訴和自訴渠道,發揮典型案例示范引領作用等,建立常態化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機制,保持打擊拒執罪的高壓態勢,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探索建立大數據智能分析系統,讓逃避執行行為無處盾行。向大數據、人工智能借力,智能分析被執行人行為,分析其履行能力,精準發現逃避執行行為。如,廣州互聯網法院開發“E鏈云鏡”智能分析系統,搭建“靜態數據+動態行為”分析模型,整合被執行人移動支付、網絡購物、大額消費、網絡活動軌跡、信用等級評估等動態數據,構建被執行人履行能力5級評價體系,一鍵生成被執行人履行能力報告,讓失信被執行人原形畢露。如在馮某欠付某公司5416元貸款案中,馮某自稱失業在家、無力償還,但系統分析發現其同期網絡消費支出近4萬元,其中“直播打賞”超1萬元,系統自動評定其完全具備履行能力。在廣州某小額貸款公司與余某小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執行中,余某以無償還能力為由拒不履行還款義務,但系統分析顯示,余某近一年內通過互聯網金融理財等支出超20萬元,該院立即向相應的互聯網公司發出協助執行通知,精準切斷移動支付路徑,倒逼被執行人履行全部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