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法律支撐。持續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宣傳貫徹工作,制定印發《公安機關反有組織犯罪工作規定》,有效銜接法律規定要求,為公安機關充分發揮掃黑除惡主力軍作用,在反有組織犯罪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辦案重要依據。
加強線索摸排。將線索核查作為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先導性和基礎性工作,暢通渠道、完善機制、加強督導,不斷提升線索核查質效,公安部共接收處置群眾舉報線索1.2萬件,推動查實一批涉黑惡案件。
保持高壓態勢。公安部掛牌督辦重大涉黑惡案件42起,綜合采取多種措施強力推進;緊密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打掉涉及農村地區涉黑組織28個、惡勢力犯罪集團229個,有效維護了農村地區社會治安穩定;打擊“沙霸”“礦霸”等自然資源領域黑惡犯罪專項行動圓滿收官,打掉相關黑惡團伙310個,破案5040余起;常態化開展緝捕“漏網之魚”行動,緝捕到案涉黑涉惡目標逃犯180余名。
推動源頭治理。以打開路、打建結合,全力配合做好教育、金融放貸、市場流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全力遏制黑惡勢力犯罪交織蔓延。針對辦案中發現的行業管理漏洞,全面落實“一案一整治”要求,及時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堅決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公安機關將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反有組織犯罪法,始終把打擊鋒芒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堅持打早打小、除惡務盡,著力鞏固和拓展專項斗爭成果,推動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走深走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