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記者 郭超凱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施行以來,近期上海、沈陽、韶關等中國多地警方紛紛開出首張反詐行政罰單,對電詐犯罪活動形成強有力震懾,全鏈條縱深打擊電詐。
多地開出首張反詐行政罰單
加大懲治力度,填補以往打擊治理電詐工作中行政處罰措施的缺位,正是反電詐法的亮點之一。
去年12月1日,反電詐法正式實施當天,廣東韶關公安便對為電詐分子架設通信設備的嫌疑人黃某,開出新法施行后廣東省首張反詐行政罰單,對黃某處以沒收違法所得6000元(人民幣,下同)、罰款1.2萬元的處理。截至12月17日,廣東警方共適用新法行政處罰633人。
連日來,多地警方紛紛開出當地首張反詐行政罰單:上海警方對3名為電詐團伙搭建涉詐話務窩點的“90后”開出首份罰單;山東濰坊警方對一起非法出借電話卡案件開出1萬元罰單;遼寧沈陽警方處罰為電詐團伙微信賬號的劉某,打響了當地反詐行政處罰“第一槍”……
記者梳理發現,各地警方開出的行政罰單,主要針對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幫助但尚不構成犯罪的,非法制造、買賣、使用GOIP、貓池等軟件設備或是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銀行賬戶、支付賬戶和互聯網賬號等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支持或幫助的,以及實名核驗幫助和假冒身份開卡開戶等違法行為。
山東濰坊青州市公安局反電信網絡詐騙大隊中隊長龐偉告訴中新社記者,警方的行政罰單不僅針對為電詐活動幫助的行為,也會針對那些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詐活動的違法人員。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袁彬表示,電信網絡詐騙是財產性違法犯罪,震懾電信網絡詐騙團伙必然要提高其違法成本、降低其犯罪收益。開具行政罰單、提高罰款的倍比,有助于更好地處罰違法犯罪,并通過提高違法成本,扼殺他們從事電詐的念頭。
填補“漏洞”,全鏈條打擊電詐
2022年前11個月,全國共破獲電信網絡詐騙案件39.1萬起,同比上升5.7%,抓獲犯罪嫌疑人數同比上升64.4%。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已成為案發較多、上升較快、民眾反映較強烈的犯罪類型,呈現出“產業化分布、集團化運作、精細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的特點。
多年來,電詐產業已衍生出一條完整的黑灰產業鏈,從上游為電詐團伙技術工具、收集個人信息等,到中游實施詐騙,再到下游利用支付通道“洗白”資金,涉及電信、金融、互聯網等多個行業。
反電詐法施行前,公安機關在打擊電詐過程中存在法律銜接不足的問題,若違法犯罪行為未達到刑事處罰標準,公安機關往往只能將涉案人員教育后釋放。比如,被電詐分子雇傭來“洗錢”的“卡農”,以往只要涉案金額不高,“卡農”就很難被懲處;反電詐法實施后,這個“漏洞”終于被堵上。
龐偉指出,反電詐法在打擊懲治電詐犯罪及關聯犯罪的刑事責任方面,與刑法的規定相銜接;尚不構成犯罪的行為,可以依照該法相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在外界看來,反電詐法的出臺,讓各部門的反詐工作有法可依,更在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懲戒措施方面,對電詐犯罪分子進行“量身定制”的懲處。
事實上,除了對境內電詐重拳出擊以外,這部“小切口”的法律也為打擊跨境電詐法律支撐。
隨著打擊力度持續加大,電詐犯罪在國內生存空間被大大擠壓,不少電詐犯罪團伙已經轉移到境外。這一變化進一步加大了警方打擊的難度和成本。
對此,反電詐法專門作出規定:對前往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嚴重地區的人員,出境活動存在重大涉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嫌疑的,移民管理機構可以決定不準其出境;國務院公安部門等會同外交部門加強國際執法司法合作。這為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打擊治理跨國電信網絡詐騙了重要法律依據。
在龐偉看來,反電詐法將公安機關在反詐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制度和做法上升為法律規定,夯實了各方責任,讓警方打擊治理和防范工作更加有法可依,為全鏈條縱深打擊電詐以及上下游關聯違法犯罪方面根本的法律保證,起到良好的懲治效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