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試行第十版)》解讀”顯示,重點修訂內容共有八個部分。
一、 對疾病名稱進行了調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二、 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三、 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陽性作為診斷標準。
四、 進一步優化“臨床分型”,在臨床分型取消普通型,分為“輕型、中型、重型、危重型”。
五、 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離收治”。
六、 進一步完善了治療方法。
一是將我國已經批準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療藥物納入新版診療方案。二是進一步完善了重型、危重型病例診斷標準和預警指標。三是進一步強化新冠病毒感染與基礎疾病共治理念。四是進一步優化了兒童病例臨床表現和救治相關內容。五是進一步完善了中醫治療相關內容。
七、 調整“出院標準”。當患者病情明顯好轉,生命體征平穩,體溫正常超過24小時,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可以轉為口服藥物治療,沒有需要進一步處理的并發癥等情況時,可考慮出院。
八、 調整醫療機構內感染預防與控制。
一是進一步落實門急診預檢分診制度,做好患者分流。二是加強診室、病房、辦公室和值班室等區域清潔消毒和通風。三是根據暴露風險落實醫務人員個人防護要求。四是規范處理醫療廢物,落實患者轉出或離院后的終末消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