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曉紅非法開采石英石案
今年3月3日,昔陽縣大寨鎮王秦宮村王曉紅未經批準,擅自在晉中市和順縣青城鎮圪檢洼村非法開采石英石。經晉中市和順縣自然資源局立案調查,王曉紅非法開采量及破壞量2322立方米,破壞石英石價值28.64萬元,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達到追刑標準。2022年6月28日,和順縣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和順縣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陳龍福非法開采煤炭資源案
2022年1月,陳龍福、王凱、葛小紅3人在忻州市原平市軒崗鎮黃甲堡村非法開采煤炭資源。經原平市自然資源局立案調查,非法采出量及破壞量738.04噸,破壞煤炭資源價值26.56萬元。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達到追刑標準。2022年4月12日,原平市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至原平市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該案主要犯罪人陳龍福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王凱、葛小紅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和6個月。
三、平定縣林鑫建材經銷部越界開采石灰巖案
2020年9月,平定縣林鑫經銷部擅自在礦界外越界開采石灰巖,經平定縣自然資源局立案調查,非法開采量1.32萬噸,破壞石灰巖價值17.19萬元。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達到追刑標準。2022年5月20日,平定縣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平定縣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人劉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萬元;沒收非法所得17.19萬元并上繳國庫。
四、花果溝蛭石廠非法開采片麻巖案
2021年1月,花果溝蛭石廠在忻州市忻府區奇村鎮非法開采黑云斜長片麻巖及蛭石資源,經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立案調查,非法開采量及破壞量4.8萬立方米,破壞片麻巖及蛭石價值81萬元。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達到追刑標準。2022年10月12日,忻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至忻州市公安局忻府區分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李鵬非法開采煤炭資源案
2021年11月,臨汾市鄉寧縣雙鶴鄉雙鳳渰村李鵬在未辦理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本村非法開采煤炭資源。經鄉寧縣自然資源局立案調查,非法采出量及破壞量2622噸,破壞煤炭資源價值183.54萬元,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達到追刑標準。2022年3月16日,鄉寧縣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鄉寧縣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興縣樸玉實業有限公司非法開采石灰巖案
2016年4月至2020年6月,興縣樸玉實業有限公司在興縣魏家灘鎮木崖頭村非法開采有色冶金溶劑用石灰巖及建筑石料用石灰巖,經興縣自然資源局立案調查,非法開采量及破壞量12.69萬噸,破壞石灰巖價值97萬元。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達到追刑標準。2022年10月8日,興縣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興縣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汪向東非法開采砂巖案
2022年5月29日,汪向東在臨汾市鄉寧縣光華鎮堯西村委井山頭村海子溝非法開采砂巖,經鄉寧縣自然資源局立案調查,非法開采量及破壞量6250噸,破壞砂巖價值11.24萬元。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達到追刑標準。2022年7月22日,鄉寧縣自然資源局將該案移送鄉寧縣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前,礦產資源價格持續上漲,存在非法違法采礦死灰復燃的風險。山西省自然資源廳將采取聯合督導、突查暗訪等多種方式,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對于檢查發現的工作不力、大案小查、壓案不查等突出問題,將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全力維護山西良好的礦產資源管理秩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