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程某到長子縣公安局報案稱其被一女子詐騙29000元。程某多年無子,經人介紹認識了剛剛生育的崔某某。崔某某自稱無法撫養孩子,要以29000元的價格將孩子“賣”給程某某讓其撫養。
崔某某收錢后消失,意識到被騙的程某立即報警。接警后,長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經過調查取證,鎖定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夏某某。民警輾轉陜西、四川多地,最終在貴州綏陽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
經查,崔某某在與夏某某同居期間懷孕,但兩人沒有固定經濟收入來源,夏某某不愿撫養孩子,于是崔某某想到了“賣”孩子。
之后,兩名犯罪嫌疑人從貴州前往長子尋找買主。他們先以29000元的價格將孩子“賣”給程某,后心生貪念,又以85000元的價格將孩子“賣”給山西太原的一個買主,并將所得11余萬元用于個人開銷。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夏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