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說明》顯示,2022年11月20日,靜樂縣人民醫院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室在常規核酸篩查中發現1管10:1混采呈陽性(其中1人為陳某祥),按流程對樣本復核后上報靜樂縣防控辦,迅速開展追陽單篩,混管中所有人員單采單檢。
11月21日下午4點,靜樂縣人民醫院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室陳某祥雙采雙檢ct值顯示:N靶標:38.97,ORFlab:38.76,檢測試劑上海伯杰,試劑陽性參考值≤40為陽性,陳某祥雙靶標檢測Ct值均低于40確診陽性,按流程進行初篩陽性病例逐級上報,后防控辦根據靜樂縣疾控中心對陳某祥流調的報告發布通告,追查陳某祥密接人員。
陳某祥的抗原檢測陰性截圖:抗原檢測試劑僅用作對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疑似病例的補充檢測,或在疑似病例診斷中與核酸檢測協同使用,不作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確診和排除的依據。
陳某祥的健康碼截圖:陳某祥手機健康碼截圖顯示陰性,經調查顯示陰性是因采集不到位所致。
未將紙質報告送達陳某祥手中事宜:新冠肺炎屬甲類傳染病管理范疇,減少和感染對象直接接觸機會是隔斷傳播途徑必要的手段之一。感染陽性事實和轉運方艙事情,已通過電話傳達其本人,本人表示配合防控轉運。紙質報告當時已及時傳送上級防控部門。陳某祥主觀方面存在誤解,有關工作人員已向其作了詳細解釋。
《情況說明》稱,在下一步防控工作中,將進一步嚴格工作流程,加強采樣人員培訓,完善對感染對象的人文關懷措施,做實做細疫情防控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