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山西煤炭生產從“階段性保供”進入“常態化保供”的新階段,安全生產風險增多。1月至10月,山西共發生9起煤礦涉險事故,涉險人數達1639人。這些涉險事故涉及瓦斯突出、瓦斯超限等,所幸被監管監察部門及時發現并督促迅速撤出涉險人員,沒有造成傷亡。
為提升煤礦安全生產能力,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對發生事故煤礦采取查、停、罰、改等九項措施,在開展事故調查的同時進行現場監察,對查出的重大隱患依法嚴肅處理,以壓實煤礦主體責任。同時對事故原因進行剖析,切實汲取事故教訓,制定針對性措施,防范同類事故反復發生。再者,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要求在煤礦遇到水害、瓦斯等重大險情必須第一時間停產撤人。
(總臺記者 裴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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