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
收到李女士留言后,國辦督查室經初步核實,轉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核查辦理。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接到線索后,組織玉林市政府、自治區教育廳開展核查。
經核查,李女士反映問題屬實。
2022年5月,陸川縣實驗中學高三年級1907班有家長在微信群里提議,為了感謝老師的辛苦付出,組織家長每人捐360元,并在微信群不定期公布捐款學生家長和未捐款學生家長名單。
1907班共有80位學生家長捐款2.84萬元,該班班主任未向學校匯報,私自代收學生家長捐款,準備發給各科任教師。同時排查發現,該校高三年級其余24個班級均存在上述行為,共有1908位家長捐款67.77萬元。
核查組認為,陸川縣實驗中學相關教師收取家長捐款的行為,違反了《教育部關于印發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通知》(教監〔2014〕4號)關于“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等規定,屬于違規收費。
經督促,陸川縣實驗中學已將1907班及其他24個班級合計收取的70.61萬元捐款,全部退還學生家長。
廣西壯族自治區在全區教育系統對該問題進行了通報,并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和全面排查工作。
來源:中國政府網、大眾日報、九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