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臨汾10月18日電 (記者 李庭耀)10月15日,山西省臨汾市永和縣在區域全員核酸檢測中發現一名省外輸入新冠肺炎病毒初篩陽性人員。永和縣公安局10月18日發布警情通報稱,已依法對此人立案偵查。
經查,10月9日,霍某宏(男,32歲,貨運司機)駕駛大貨車從省外中高風險地區返臨,故意隱瞞其在外省的行程軌跡,未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備,且違規出入公共場所、參加聚集性活動。
霍某宏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永和縣公安局已依法對其立案偵查。
根據永和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0月16日發布的通告,10月15日18時45分,該縣發現一名核酸初篩陽性人員。經流調,此病例活動軌跡涉及臨汾市永和縣、襄汾縣、曲沃縣、堯都區、隰縣等地。
永和警方提示:當前疫情形勢嚴峻復雜,疫情輸入性風險巨大,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有關通告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相關人員,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予以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