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八寶山天元殯儀服務中心共存在三項違法事實。
其中,北京八寶山天元殯儀服務中心于2017年10月1日開始在中日友好醫院設立經營場所,承接殯儀服務業務。該場所內設立有辦公室1間,存尸房1間,告別室1間,無休息室;告別室的面積為40平米,有電子顯示屏、空調、尸棺、圍棺花飾(絹質簡易花飾)、像架、哀樂、8個花圈(直徑100cm絹質)、白花,屬于一類高檔裝修。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當事人租告別室的收費價格為1900元/場。 依據《北京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殯葬服務收費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租告別室:一類高檔裝修200-600元/場,電子顯示屏、空調、尸棺、圍棺花飾(絹質簡易花飾)、像架、哀樂、花圈(不少于8個,直徑不小于70cm絹質或直徑不小于100cm紙質)、白花 ,50平米以下限價每場200元”的規定,租上述告別室的政府指導價為200元/場,當事人未執行政府指導價。因當事人無法兩年內合法的收費票據,故無法計算其違法所得。
此外,當事人與民航總醫院簽訂有《采購合同》,于2022年1月1日開始在民航總醫院設立經營場所,承接殯儀服務業務。該場所內設立有辦公室1間,停尸房1間,告別室1間和休息室1間;當事人在辦公室內的墻壁上掛有《太平間收費項目》公示板,公示了四項收費項目:冷凍存尸費、遺體整容、遺體防腐和租告別室。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當事人在經營場所內的商品“尸單”、“尸袋”及的服務項目“脫穿衣”“人工費”,沒有價格公示。鑒于涉案商品價格屬于市場調節價,應售價難以公允計算,依據規定,對于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按照沒有違法所得的規定處罰。
不僅如此,當事人于2022年1月1日至4月15日期間,在位于民航總醫院的經營場所共遺體接運服務5次,收費標準為300元/次,600元/次不等,遺體接運車輛為奔馳車,購車價270000元。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部分殯葬服務收費標準的函》 “接尸車運輸費中檔車(購車價在15萬元至40萬元以內),起價50元,10公里以上5元/公里。1.夜間(18時至次日早8時)出車,車費加收50%。2.運輸費收費按往返計算。3.汽車空駛費,因家屬變更放空返回,按半價收費”的標準,依據當事人的《遺體接運服務派車單》,應收遺體接運費共計1537.5元,當事人實際收費1800元,多收費用262.5元,多收費用全部計為違法所得。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5月15日送達責令退款通知書,責令當事人收到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將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多付價款262.5元退還給消費者,當事人因無聯系方式,未找到消費者。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鑒于北京八寶山天元殯儀服務中心屬于價格違法行為嚴重范圍,依法給予從重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262.5元,總計罰款50.53125萬元。
記者 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