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2日電 據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官方微信消息,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12日發布通報,2022年7月8日凌晨,胡某(男,新建長堎鎮人)和王某某(女,南昌縣蔣巷鎮人)、李某某(女,南昌縣蔣巷鎮人)等人在南昌市青云譜區聚會。經核查,7月9日,胡某在得知王某某、李某某被確診為新冠肺炎陽性病例后,為逃避流調核查,教唆王某某等二人在接受防疫工作人員詢問時,故意隱瞞聚會事實。
通報指出,胡某在疫情防控期間,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給疫情防控造成較大風險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胡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決定。
圖片來源: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