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民李先生介紹,2021年1月,他通過重慶到家了琪珂房地產經濟有限公司,將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以161.5萬元的價格給明女士,并由倪某偉作為購買房屋擔保人,承擔主合同以及補充協議的所有責任。
李先生說,他的房子雖然是賣給明女士的,但房屋買賣過程中,都是由倪某偉代辦相關手續。按照正常的流程,他收到買家47.5萬元首付款后,接下來就等買家辦理按揭的銀行匯入剩余房款。但李先生等了大半年仍未等到尾款。后來他才知道,房屋過戶到明女士名下后,倪某偉另找了家貸款中介進行抵押貸款,而貸出來的錢并未打給他。“后來我一直要,他(倪某偉)才陸陸續續給了69萬,還剩45萬沒給。”
澎湃新聞了解到,不少市民在賣自己名下房產時都遭遇了像李先生一樣的騙局。
據辦案民警介紹,據犯罪嫌疑人交代,該詐騙團伙以“投資炒房”等名義,同房產中介人員串通,與賣房人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并按正常流程支付首付款,辦理銀行按揭面簽,再將房屋過戶到指定的“代持人”名下。隨后,團伙人員開始了一系列“操作”:不將過戶后的房產證拿去辦理后續的銀行按揭手續,轉而將已過戶的房產抵押給其他金融機構以獲取貸款,最終所貸款項悉數轉入了該團伙名下。當賣房人催要剩余房款時,該團伙則以各種借口推脫敷衍,或僅支付少部分款項繼續拖延時間,最終令賣房人無法及時獲得全部房款。由于過戶后的房產已被抵押給金融機構等第三方,且“代持人”名下通常不會有其他足額資產,受害人對“代持人”進行民事訴訟,在勝訴后也存在著經濟損失無法及時、足額追償的風險。
目前,倪某偉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重慶警方現已對此類案件受害人開展接報和登記工作,如遇到類似情況,可到涉案(事)房屋所在地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報案登記。
該案反映出二手房交易過程中存在“漏洞”。好在,這一“漏洞”已被堵上:2021年12月28日,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關于優化存量房轉移預告登記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從《通知》發布之日起,所有二手房交易將實行預登記制度。
《通知》顯示,各不動產登記機構根據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申請,重慶市不動產交易登記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接入服務,開通網上申請渠道。經不動產權利人授權后,房地產經紀機構可通過平臺協助在線申請存量房轉移預告登記和抵押預告登記事項。
澎湃新聞記者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