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晉城8月26日電 (記者 李庭耀)記者26日從山西省晉城市公安局獲悉,晉城沁水警方打掉一為境外網絡犯罪團伙洗錢犯罪團伙,涉案2億余元。
7月24日,晉城沁水警方接到線索:沁水縣端氏鎮居民馬某飛存在出租、出借和本人銀行卡嫌疑。
接到線索后,沁水警方立即展開核查。經核實,馬某飛使用本人及收購他人的銀行卡為境外網絡犯罪集團支付結算服務,馬某飛的行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警方于當日對其進行了抓捕。
到案后,馬某飛交代,自己是受上線雇傭,以高額報酬為誘餌,誘使他人大量辦理銀行卡、電話卡。經研判分析,警方初步摸清該團伙運行模式,挖掘出一個層級清晰、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銀行卡達百余張、涉案金額2億余元的犯罪團伙。
8月6日,警方展開第一次集中收網,分赴晉城陽城、陵川和城區抓獲張某、樂某、宋某等6名收販卡人員和轉賬操作手。此后,警方于8月12日展開第二次收網行動,抓獲8名窩點負責人,其中主犯劉某佳落網。
“這些‘工作室’的頭目是一個叫劉某佳的人。劉某佳從2020年3月份以來就在晉城沁水、陽城等地招募‘員工’,讓他們去收集銀行卡,為境外資金稀釋結算、洗白等服務,他們按資金流水的百分點進行獲利。”辦案民警說。
經查,2020年3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劉某佳開始從事為境外網絡犯罪團伙洗錢犯罪,并大肆雇傭人員,開設多個“工作室”實施犯罪,逐漸形成了以劉某佳為主犯的層級分明、分工明確的犯罪集團。
截至目前,該案已抓獲14名犯罪嫌疑人,并已全部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共扣押電腦2部、手機30余部、手機卡40余張、U盾20余個、銀行卡50余張,涉案資金2億余元。
目前,該案的追蹤擴線工作正在進行中。辦案民警介紹,該案中涉案人員有不少是20歲左右、涉世不深的年輕人,不少銀行卡都是他們讓偏遠鄉村的親戚、朋友幫忙辦的。由于法律意識淡薄,為了幾百元、幾千元的利益,他們愿意出租、販賣自己的信息。即便有人已經意識到這是違法行為,仍抱著僥幸心理繼續為犯罪分子便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