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1時59分36秒,山西潞安集團左權阜生煤業有限公司1208回采安裝工作面封閉的廢棄切眼內發生瓦斯爆炸,產生沖擊波沖垮密閉墻,飛出的閉墻料石擊中在閉墻外作業的人員,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133萬元。
事故發生后,山西成立省級事故調查組。經調查,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廢棄切眼兩側密閉墻漏風,使局部區域內形成瓦斯爆炸氣體條件;頂板突然垮落或劇烈變形,金屬支護材料相互摩擦或與巷道內的金屬物體撞擊產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瓦斯爆炸產生的沖擊波瞬間摧毀密閉墻,飛出的閉墻料石致人傷亡。
事故間接原因為該煤礦違反有關規定,密閉墻不按標準設計、不按設計施工、未跟蹤監督施工過程,工程質量監督缺位,驗收工作走過場,導致密閉墻質量不合格,墻體抗沖擊強度不夠,存在漏風;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及有關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
調查報告顯示,該煤礦董事長、總經理、總工程師以及左權縣分管副縣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等23人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及行政處罰。該煤礦發生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事故發生后遲報,被納入聯合懲戒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