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嶺長城墻上被新刻的字 林強 攝
中新網承德6月23日電 (記者 張桂芹)河北省灤平縣金山嶺長城文物管理處23日透露,由于聶某某、趙某某在金山嶺長城墻上刻字,目前已對二人進行處罰,聶某某被罰款貳百元,趙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伍佰元整。
據介紹,6月18日,金山嶺長城保護員在巡查時發現墻上有兩處新的刻字后立即上報,金山嶺長城文物管理處接報后組織人員前往事發地進行核實,并向公安機關報案,灤平縣公安局金山嶺長城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開調查。
金山嶺長城墻上被新刻的字 林強 攝
經查,聶某某(女)在金山嶺將軍樓東側馬道內墻上用石子刻劃其父母的名字,因其力氣較小,不能刻劃清楚,同行的趙某某(男)用隨身攜帶的鑰匙串幫助聶某某在兩塊墻磚上刻劃父母名字。聶某某、趙某某已構成刻劃、損壞文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河北省長城保護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灤平縣公安局決定對聶某某罰款貳百元整;對趙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伍佰元整的處罰決定。
“墻體一旦被刻劃根本無法修復,此次處罰也是金山嶺長城文物管理處有史以來向破壞長城行為的一次最嚴厲處罰。”金山嶺長城景區管理處主任郭中興說,“對于破壞長城行為,我們將持續采取零容忍的態度,頂格處理,絕不姑息。”
“長城是中華民族的象征,是祖先留給我們最豐厚的文化遺產,且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郭中興稱,“保護長城、保護文物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歷史責任。在此,我們再次呼吁廣大游客,保護文物、愛護長城、文明旅游、從我做起,共同守護全人類的文化遺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