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沈陽6月21日電 (王景巍)沈陽市公安局6月21日發布消息,近日,沈陽警方破獲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犯罪嫌疑人孫某、李某、張某某等6人被警方抓捕歸案。嫌疑人通過“跑分”開辦銀行卡幫助境外詐騙團伙作案近100起,涉案金額1100余萬元。
4月28日,沈陽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接到轄區某公司報警,該公司財物人員李某某在工作期間接到電話,對方聲稱自己是銀行工作人員,現企業對公賬戶需要辦理年檢,要求李某某加入QQ群,群內有企業經理“馬某”和銀行客戶經理“尹某”的聊天記錄。李某某在觀看聊天記錄后,經理“馬某”以急需用錢、審批手續后補為由,讓李某某向“尹某”提供的銀行對公賬戶打款,共計291.5萬元。完成打款后,李某某接到單位馬經理質問,這才發覺被騙,遂立即報警。
接到報警后,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通過對轉賬銀行賬戶進行追蹤,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經進一步工作,專案組發現周某某出現在云南省西雙版納市,于是立即派出專案組民警趕到西雙版納市實施抓捕,并于4月29日將周某某抓獲。
隨后,根據周某某供述,專案組民警趕到天津市濱海區某賓館將孫某、趙某某抓獲。5月1日,在重慶市警方的協助下,專案組民警在重慶市江北國際機場將朱某某抓獲。5月10日,專案組民警根據掌握的線索,分別在天津市濱海新區將李某、張某某抓獲。
經查,2021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孫某通過網絡聊天軟件結識境外詐騙犯罪團伙,并在該境外詐騙犯罪團伙的指揮下,使用個人銀行卡幫助境外詐騙團伙參與“跑分”。隨后,在利益的誘惑下,孫某又糾集李某、張某某等人,通過開辦銀行卡幫助境外詐騙團伙作案近100起,涉案金額1100余萬元。
目前,孫某、李某、張某某、趙某某、朱某某、周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