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3月12日電(記者劉鄧)記者12日從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2·15”沉船事件責任人石某某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經查,2021年2月15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毛拉洞水庫管理站站長石某某,在其負責的管理區域內,無證駕駛水庫沖鋒舟(核定承載人數8人至12人)搭載17人前往水庫對面山寮,駕船前未按規定要求乘船人員穿著救生衣、未在船上放置救生圈等安全設備。駕船中發生沖鋒舟側翻,造成5名當地村民溺亡的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