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封勒索信炸出4家上市公司高管,何種“私人秘密”讓其乖乖打錢?
作者:游淼
到底是何種“私人秘密”讓上市公司老總們乖乖打錢“了事”?
一高中學歷男子冒充新聞記者、以揭露個人隱私為由寄出敲詐勒索信件200封,竟有4家上市公司高管“中招”,成功敲詐獲利134萬元。因另一家上市公司高管向公安機關報案,“假記者”敲詐勒索案東窗事發。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該案一審判決文書,披露了更多細節。檢察機關指控,2020年3月底至4月中旬期間,被告人符某青以敲詐勒索錢財為目的,搜集上市公司高管信息(包括姓名、地址、人員照片等)并制作敲詐勒索信件200封。信中聲稱掌握收信人的私人秘密,并要挾其向指定賬戶轉賬人民幣33.5萬元或35.2萬元。
據悉,200封信件同時投遞郵寄之后,符某青成功從奧普家居(603551.SH)、泰林生物(300813.SZ)、廣大特材(688186.SH)、瑞瑪工業(002976.SZ)4家上市公司高管分別敲詐所得33.5萬元。成都先導(688222.SH)董事長被索要35.2萬元,受害人李某未轉賬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成都市雙流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顯示,符某青因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等,敲詐勒索相關款項退贓退賠。
“我很詫異。半小時前剛從朋友那里得知公司高管有這個事情(被敲詐勒索)。具體的案件經過和相關細節,我需要和當事人去了解。”一位涉案上市公司董秘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稱,在此之前沒有聽任何人提起過,完全不知此事。
該人士還對記者表示,其充分尊重法院對于案件的事實認定和判決,但法院判決文書對受害人的企業及職位等隱私信息不做處理而公之于眾的做法還是比較罕見,其對此持保留意見。
記者梳理發現,上述5家涉案企業均為2020年剛上市的A股公司,被告人符某青的作案時間2020年3月至4月與這些公司上市時間非常臨近。其中2020年4月17日,成都先導登陸科創板上市后第二日,董事長李某即收到敲詐勒索信件。一周后的4月23日,李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同年4月29日,符某青因涉嫌犯敲詐勒索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雙流區分局刑事拘留。
“從時間點上,被敲詐既遂的幾家公司,都是在當時剛上市不久,這類公司對于公司輿論環境,高管信息等等更加敏感,也是導致犯罪行為得逞的外部環境原因之一。”廣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曾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
值得一提的是,引發外界關注的是一封封“一口價”30余萬元的敲詐勒索信件背后,到底是何種“私人秘密”讓上市公司高管們乖乖打錢“了事”?
曾杰分析指出,此案中最關鍵是,被告人符某為什么會盯上這個人群。
“首先,這些高管的個人姓名等信息多數是公開的;其次,上市公司高管出于個人名譽和防止出現負面信息黑天鵝事件發生,試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敢用報案等合法形式維護自己合法權益,這也側面反映了當前公民的維權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部分人員對于相關負面信息過于敏感,合法公關事務處理缺乏完善的流程。 ”他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