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天津1月7日電 (記者 張道正)記者6日從天津市道路運輸局獲悉,該出租汽車行業加大疫情防控措施,乘客不戴口罩司機可“拒載”,司機不戴口罩乘客可舉報。
根據交通運輸執法部門日常執法檢查情況及市民反映,天津市巡游車、網約車司機不按規定佩戴口罩現象有所反彈。為進一步加強出租汽車行業疫情防控,天津市出租汽車和網約車行業將繼續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依據有關規定明確:乘客不帶口罩,駕駛員可“拒載”;駕駛員不帶口罩乘客可拒乘或通過8890舉報;對運營巡游車、網約車駕駛員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的行為,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今年冬季巡游車、網約車駕駛員的防控要求包括:每日出車前自測體溫,運營期間佩戴口罩,在“三站一場”等密集場所候客時注意保持間距;運營車輛每日清潔消毒一次,日常增加方向盤、門把手、車窗升降按鈕、座套等重點區域部位的消毒頻次,勤開窗通風;嚴格落實乘客出示“健康碼”乘車,引導乘客非現金支付結算;對老人、兒童等無智能手機無法“亮碼”的乘客,做好乘車信息登記。
天津市道路運輸局要求各巡游車企業、網約車平臺和各信息服務平臺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駕駛員落實好各項防疫措施。各網約車平臺通過車載智能終端,向運營駕駛員發送防疫防控警示信息。天津市道路運輸局還將通過大數據遠程抽查,對運營車輛進行隨機調取視頻,凡發現駕駛員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的,將向全行業進行通報曝光。
同時,出租汽車行業各項防控措施將與駕駛員積分考核進行掛鉤,凡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核減駕駛員信譽積分,并在車輛頂燈進行“降星”處理。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出租車行業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力度,對于對未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駕駛員,依據相關法規給予警告并予以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