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25000元!云南一速遞公司拒不配合開展反恐怖主義安全防范、調查被處罰
近日,云南省宣威市公安局在巡查中發現,轄區內一家速遞公司在日常經營中未嚴格執行寄遞物流收寄安全查驗“三個100%”制度,拒不配合開展反恐怖主義安全防范、調查工作等被罰款25000元。
執法人員通過現場查看、調取企業快件面單信息、系統實名數據、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等方式對該速遞公司執行“三個100%”制度情況進行詳細調查。經核實,該速遞公司設立分支機構未備案,在公安機關和郵政管理部門多次檢查、提醒、要求整改等情況下仍對寄遞物品沒有嚴格開封驗視、虛報實名收寄信息、將散件偽報成協議客戶件進行實名登記,屬于拒不配合開展反恐怖主義安全防范、調查工作的違法行為。曲靖市郵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相關規定,對該速遞公司拒不配合開展反恐怖主義安全防范、調查工作等違法行為處以25000元罰款。
警方提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寄遞物流行業在收寄快遞時,必須嚴格執行“三個100%”制度,即百分百實名登記、百分百開箱驗視、百分百X光安檢。否則,公安機關將聯合相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對未落實安全查驗的快遞企業,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總臺央視記者 李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