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完健身卡后悔了?別慌,“七天冷靜期退費”來了。
12月28日上午,《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以下簡稱《會員服務合同》)在滬發布,首批15個上海主要健身品牌400余家門店率先承諾履行和使用《會員服務合同》,這也意味著,備受關注的“健身會員卡辦卡七天冷靜期”將于明年正式落地。
這是全國首個由行業部門、行業協會聯合市場監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會員服務合同》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推廣使用。該合同主要適用于上海體育健身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會員健身服務的交易行為,聚焦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逃避自身責任等問題,以期用規范合同的形式從源頭上化解消費糾紛。
消費者7日內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會員服務合同》特別設置“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消費者在簽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內,在未開卡使用會員服務的情況下,都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并獲得全額退款。針對預付費類消費“退卡難、退費難”的痛點問題,《會員服務合同》明確退卡(費)情形,對違約責任、合同解除作出詳細規定,明確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權責關系。對因經營者違約,發生擅自變更會員服務內容、終止營業、搬遷且補償方案未與消費者達成一致或未履行補償方案、暫停營業且未履行補償方案等四種情形,消費者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獲得相應退款。同時,《會員服務合同》規范退費細節,對余額計算、退費期限做了明確設定,規范引導健身服務經營者,也使消費者的會員卡退費有章可循。
發布會上,包括一兆韋德健身、威爾仕健身、中田健身、美格菲健身、貝菲特健身、星之健身、怡健身、美再晨健身、健身者聯盟、康美健身、韋格健身、百迪威健身、鉑鏝龍健身、魔兔健身、咻健身在內,上海15家首批使用《會員服務合同》的健身行業經營者共同簽署了使用和履行《會員服務合同》承諾書。
消費者應當根據自身需求謹慎開卡
值得注意的是,消費者在辦理期限類會員卡時應當根據自身需求謹慎開卡、理性消費。健身領域的期限卡(會員卡)不同于傳統商業預付卡,在有效期限屆滿后,會員卡內不存在剩余消費額度,也無法延期、激活,且經營者贈送的會籍期限退卡(費)時并不包含在合同會員卡會籍時長或次數內,因此,消費者需仔細閱讀示范合同文本和補充協議等紙質合同后再付款簽署。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級巡視員、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書長陶愛蓮表示,針對“健身行業過度營銷導致沖動消費,因合同條款限制消費者退卡難”這一常見問題,為健身會員卡設置“七天冷靜期”,是堅持《民法典》“合同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則,充分考慮平衡經營者盈利點與消費者利益點的基礎上提出的。這一建議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和積極響應,充分體現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理念。上海市體育局副局長許琦介紹說,健身休閑業是上海體育產業的引領產業,規范會員服務合同,有助于促進健身企業在規范有序的軌道上發展得更穩健,走得更長遠,實現政府、市場和消費者多方共贏,更好推動健身休閑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