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在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山西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政委賈勇生對李增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情況進行介紹?!∩轿魇≌侣勣k供圖
中新網太原12月25日電 (吳瓊)專案組警力300余名,走訪證人1000余名,制作卷宗1500余冊,辦案材料多達11萬余頁850萬字,起訴書內容超過16萬字,83名犯罪嫌疑人被繩之以法。25日,在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山西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政委賈勇生向媒體介紹了文水縣李增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辦理情況。
“以李增虎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山西公安機關成功偵辦的一起重大案件。”賈勇生介紹,李增虎于20世紀80年代初建立桑村煉鐵總廠,通過經營鋼鐵生意逐漸積累經濟實力,擴張勢力。2003年,李增虎作為實際控制人注冊成立文水海威鋼鐵有限公司,以親緣關系為紐帶,以海威公司等數十家公司和企業為依托,形成以李增虎、李永奇、李永瑞、李永旺為組織領導者,人數眾多,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的犯罪集團。
李增虎犯罪集團為攫取巨額經濟利益,以海威鋼鐵等企業為依托,非法占地7500余畝;非法采石1988萬余噸,價值1.5億余元;非法挖砂達270萬余立方,價值9400萬余元;長期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從中非法獲利1.3億元,聚斂起巨額財富,并用非法所得維持組織運行,豢養組織成員,為組織成員配備車輛、發放獎金福利、提供活動經費等。
2003年至2019年期間,該犯罪集團通過暴力、威脅及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李增虎犯罪集團嚴重破壞國家自然資源和當地生態環境,嚴重擾亂當地稅收、金融等社會經濟秩序。”賈勇生介紹,該組織對當地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和精神震懾,眾多被害人不敢報案,甚至外出躲避,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影響。同時,該組織利用其非法影響力,長期把控基層政權,無視選舉規定,直接指定村支兩委成員,安排組織成員入黨,非法控制多個村級政權組織,直接服務其非法占地、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活動。
此外,該犯罪集團通過行賄等手段,腐蝕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通過安排公職人員兼職取酬、入股分紅等手段拉攏國家工作人員,將公職人員發展為組織成員,直接參與違法犯罪。
李增虎犯罪集團的囂張程度可謂登峰造極,不僅公然暴力對抗執法檢查,對執行公務的人員實施圍攻、謾罵、毆打及威脅恐嚇,甚至到政府有關部門公然毆打執法人員,肆無忌憚實施違法犯罪,影響惡劣,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
2020年10月31日,山西省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李增虎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制造、儲存爆炸物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敲詐勒索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采礦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幫助毀滅證據罪,妨害作證罪,妨害公務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本案中,除1名被告人因嚴重疾病對其中止審理,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處罰,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五年至一年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財產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