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款分文未得也被判刑
2020年8月19日,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沾益區龍華街道辦事處石羊社區居民委員會原出納孫富云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判決已經生效。
剛聽到判決時,孫富云有些難以接受,因為在這起涉及5人共貪污38.7萬元的案件中,他分文未得。
沾益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陳朝輝說:“本案屬共同貪污犯罪,認定時關鍵看是否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財產關系和職務廉潔性,而不是得到財物的多寡。沒有分到贓款,不影響定罪,只能作為量刑時酌情考慮的一個情節。”
去年年底,沾益區紀委監委收到相關部門移送的關于龍華街道石羊社區黨總支書記馬賢成、社區居委會主任保得飛等人的相關問題線索后,按程序予以立案。審查調查組在翻閱石羊社區會計憑證時,在宣曲高速公路征地補償款兌付的一張轉賬憑證后所附的土地租賃合同、兌付文件等清單中發現,該社區存在將集體土地租賃給個人,并將集體土地的補償款兌付給個人的情況。
審查調查組隨即找到租賃集體土地的承租人張某進行談話,并調取相關的銀行轉賬記錄,發現征地補償款兌付的第二天,張某將補償款中的88.7萬元轉賬給保得飛。
覺得事有蹊蹺,審查調查組隨即循著該線索深入調查,查實在宣曲高速公路石羊段征地拆遷過程中,馬賢成帶領人員丈量的張某被征用土地面積是33.3畝。按照原沾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4年6月下達的宣曲高速公路沾益段建設征地拆遷補償標準,33.3畝應兌付補償款金額為147.494萬元,與實際兌付的186.194萬元不符。
審查調查組隨后找到當時負責丈量土地的馬賢成了解情況。馬賢成見紙包不住火,便道出事實真相。原來,土地丈量后,馬賢成便找到保得飛商量將張某的被征地面積多報9畝作為社區干部的“辛苦費”,后來又分別征得社區黨總支副書記保德勇、社區居委會副主任馬才方和出納孫富云的同意,并商定事成后按照馬賢成、保得飛、保德勇、馬才方各2畝、孫富云1畝的標準私分補償款。馬才方、孫富云具體負責了征地業務上報及補償款兌付工作。
2015年9月29日,張某的征地補償款兌付到賬186.194萬元,其中包括了保得飛等人虛報面積套取的38.7萬元。錢到張某賬戶后,保得飛等人就開始計劃如何將這筆錢拿出來,私分掉。
第二天,保得飛邀約張某夫婦及馬賢成到縣城吃飯,席間保得飛開口向張某夫婦借款50萬元。忌憚保得飛平日里的蠻橫,張某夫婦最終妥協,并于飯后在石羊聯合開發公司出納的陪同下,到銀行將借款50萬元和贓款38.7萬元一并轉至保得飛個人賬戶。事情到這里發生了變化,保得飛拿到這筆錢后再也不提私分的事,盡管馬賢成等人多次催促,保得飛卻以自己生意上資金緊張為由,承諾待有錢后再分。
“自己一時鬼迷心竅,因為生意上資金鏈斷裂、欠賬太多,便伙同他們套了這筆錢,而且還獨吞了。”看到審查調查組擺出的證據,保得飛只得承認。
2020年5月18日,沾益區監委將保得飛等人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區檢察院審查起訴。6月23日,區檢察院向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7月27日,沾益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保得飛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馬賢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還有其他貪污事實);保德勇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還有其他貪污事實);馬才方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因四人還有其他犯罪行為,綜合刑期,保得飛執行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30萬元;馬賢成執行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保德勇執行有期徒刑15年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馬才方執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4萬元。
沾益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本案中孫富云雖然沒有實際分得贓款,但他全程參與了犯罪過程,屬于犯罪既遂。這也教育警醒黨員干部,貪念不可有、底線不能越,否則到最后可能是偷雞不成蝕把米。(本報記者 尹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