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銷售藥品提供幫助大肆收受“好處費”
云南一縣醫院院長受賄近2000萬元一審獲刑19年
本報記者 石飛
“我把3.8萬元現金送給王明亮的時候,他表現得很激動,對我說了幾聲謝謝,就把錢收下了。”這是藥商梁某供述王明亮第一次收受賄賂時的情形。
王明亮是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人民醫院原院長。2020年4月,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犯受賄罪、貪污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19年,并處罰金1000萬元;違法所得1554.4萬元,繼續追繳;違法所得房產等依法沒收。
王明亮出生于勐臘一個普通家庭,工作初期,他曾被評為省級“勞動模范”、省級“優質服務先進個人”,獲得多項州級、縣級科技成果獎,是當時勐臘縣有名的外科“一把刀”。
1998年,34歲的王明亮開始擔任勐臘縣人民醫院院長。其后,王明亮利用職務便利,為梁某在醫院銷售藥品提供幫助,使其順利拿到了勐臘縣人民醫院價值2.6億元的藥品供應權,并收受藥品“好處費”1000多萬元。
2010年,王明亮為王某某順利承包縣醫院的婦產科、皮膚科、五官科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200多萬元。為肖某某、邵某某在縣醫院銷售醫療器械設備中給予幫助,收受兩人賄送的12套房產及1輛名車。2012年,王明亮在劉某某承攬勐臘縣人民醫院醫技綜合樓工程項目上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20萬元。
作為醫院院長的王明亮,無論是在藥品、器械采購還是醫院工程建設上,都有最終決定權。直到被函詢時,王明亮仍大言不慚地在函詢情況說明中說道:“我通過拒絕收送紅包禮金‘以德樹威’,擔任院長期間不涉足娛樂場所,堅持修身,鍛煉身體,養成讀書的習慣。”
但在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調查中,王明亮虛偽的“畫皮”被一層一層揭開,暴露出其德不配位、“小官巨貪”的丑惡面目。
勐臘縣是一個國家級貧困縣,2018年,全縣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超過2.5萬元,而王明亮作為一名年收入近16萬元的科級干部,在擔任醫院院長期間,利欲熏心,瘋狂斂財,收受他人賄賂近2000萬元、套取公款230余萬元……
王明亮完全把組織交給他的“責任田”當作個人的“自留地”,把人民醫院變成自家“后院”,把治病救人的場所變成權力尋租、利益交換的生意場。
2005年,王明亮伙同梁某、劉某某在勐臘縣新城建私立醫院——勐臘城南醫院,3人秘密約定平均占股,收益均攤,然而事實上,王明亮卻從未出資。之后,因3人矛盾重重導致散伙退股時,劉某某直接向其支付股金740萬元,可謂“無本萬利”。
2011年,王明亮與梁某、何某某合伙出資注冊成立了西雙版納鳳尾竹木業有限公司,又做起了紅木生意。其間,在不經過集體會議決定的情況下,王明亮以“紅木會增值”為由,擅自從其占股經營的鳳尾竹公司為縣醫院訂購了90多萬元的名貴紅木辦公桌椅。
越是貪婪的人越會偽裝清廉。王明亮一面以醫院經費緊張為由,在醫院需購置辦公電腦時,決定購置二手電腦,另一面,又安排醫院工作人員以高價購買了其女兒王某某開設網吧使用過的15臺舊電腦;一面以“培養新人”為借口,辭去院長職務并提出“內退”申請,另一面卻在上級有關部門還未批準其退休的情況下,就違規在其占股經營的勐臘城南醫院擔任院長,明目張膽地領著雙份工資。
2010年,他以“醫院自身發展動力不足”為由,將醫院的婦產科、皮膚科、五官科承包給商人王某某,先后收受王某某賄送的“好處費”200多萬元。
2018年11月,王明亮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審查調查。2019年5月,王明亮被開除黨籍、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