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8月28日電 (李姝徵 應夢軒)與主播私聊后確定戀人關系,男子打賞近15萬元(人民幣,下同)幫其解約“贖身”,不料人財兩空后報案。記者28日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張某、吳某某、范某某三人提起公訴。
2018年底,黃敏(化名)通過“散戶之佳”網絡直播平臺認識了主播吳某某,并確定戀愛關系。一周后,吳某某開始向黃敏索要直播禮物。每次幾十元,黃敏就都給了。
2019年初,吳某某突然跟黃敏談及自己要辭職,并稱已經找律師和公司談解約合同,而條件是她需要充值十五萬元直播禮物才能解約,但自己的錢不夠,想讓黃敏幫忙。當時,黃敏認為是騙人的,就沒同意。
之后的一周里,兩人都沒談及此事,黃敏逐漸放下戒心,并同意幫吳某某解約。接著,他通過支付寶陸續將10萬余元充值到直播平臺,并購買禮物打賞給吳某某。
吳某某湊夠了15萬元,她再次找老板談解約。這次,老板稱吳某某自己的錢不算,需要其再找人充值4萬余元的禮物才能解約。黃敏得知后,又繼續充值4萬元,并打賞給吳某某。
打賞完,老板稱之前吳某某自己充值解約金的行為違反規定,需要其無償加班五天來補償公司的利益。幾天后,老板又提出新要求,稱解約金都是吳某某的朋友充的,違反了最初做主播時簽的合約,導致此次的解約合同不生效,另外還需要吳某某賠償公司20萬元。
同時,吳某某告訴黃敏,之前打賞的15萬元退不回來,她的獎金工資也都沒有了,此外還要續約一年。事情過后,黃敏回憶時發現,吳某某提及的所有合同都沒有給他看過,兩人也從未約過線下見面,而當他問錢的事情時,吳某某只說沒有辦法。此時,黃敏感覺自己被騙并報警,由此案發。
經調查發現,“散戶之佳”直播平臺給每一位主播都配了一名鍵盤手,冒充主播與粉絲通過微信互動聊天。所以,和黃敏“談戀愛”的就是吳某某的鍵盤手范某某。
吳某某到案后供述,公司以她的身份開了專門的微信號,讓范某某冒充其跟粉絲聊天,而她只負責在直播間唱唱歌、聊聊天。另外,公司確實讓她簽過兩份解約協議,還告訴她,這只是吸引粉絲幫其刷禮物“贖身”用的道具。
同時,范某某承認其以吳某某的身份與黃敏聊天,并建立戀愛關系。在此期間,她以身體不舒服,需要打賞才能下班,充值打賞便可幫主播“贖身”等理由讓黃敏充值。同時,為了防止穿幫,她會讓吳某某在直播時主動跟“男朋友”打招呼。據她供述,是公司負責人教他們以“贖身”的方式誘使粉絲巨額打賞的,公司老板張某對此是知情的。在審查起訴階段,張某對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審查認定,張某、吳某某、范某某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罪,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對三人提起公訴。
近日,經法院審理認定三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