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騰訊與老干媽兩家行業翹楚被三個騙子弄得全網“吃瓜”。“逗鵝冤”故事的主角騰訊公司更是無奈回應:一言難盡,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騰訊自掏腰包,送一千瓶老干媽求騙子線索。
無獨有偶,澎湃新聞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在裁定查封凍結老干媽千萬財產的當月(即4月),還有一樁冒充老干媽董事長侄兒的詐騙案宣判:被告男子因六次詐騙共計人民幣31.9萬元,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5月1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則2020年4月8日作出的裁判文書——《劉愛民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該案于2020年3月19日向貴州省貴定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開一審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劉愛民,男,1969年1月27日出生于貴州省貴陽市,漢族,初中文化,住貴陽市白云區。因犯招搖撞騙罪,于2006年7月25日被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因涉嫌詐騙罪,于2019年7月6日被貴定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9日被貴定縣公安局執行逮捕,羈押于貴定縣看守所。
澎湃新聞梳理公開判決書發現,劉愛民冒充老干媽董事長侄兒身份,以幫人成為老干媽輔料供應商為由騙取錢財。
劉愛民在貴陽市與受害人羅某認識之后,在2017年12月份左右,劉愛民冒充老干媽董事長侄兒,謊稱幫羅某介紹老干媽配送醬油為由,騙取人民幣18000元招標費用和人民幣40000元的醬油質量保證金,總計人民幣58000元。
2018年11月份左右,劉愛民冒充老干媽董事長侄兒,謊稱幫李平貴介紹老干媽醬油配送商為由,騙取李平貴人民幣27000元招標費用。
2018年11月份左右,劉愛民在貴陽市與受害人李某1認識之后,劉愛民冒充老干媽董事長侄兒,謊稱幫受害人李某1介紹老干媽配送豬肉和配送醬油為由,騙取李某1人民幣10萬元招標費用。
與此同時,劉愛民還謊稱可以幫人介紹承攬老干媽的工程和介紹工作為由,騙取他人錢財。
2018年10月份左右,劉愛民冒充老干媽董事長侄兒身份,謊稱可以幫受害人孔某介紹老干媽工程為借口,騙取受害人孔某人民幣20000元招標費用。
劉愛民在和受害人吳某1認識之后,冒充老干媽董事長侄兒,謊稱幫受害人吳某1在昌明老干媽招標,騙取受害人人民幣12000元。之后再次謊稱在貴陽和遵義工程招標,騙取受害人人民幣30000元和人民幣10000元。此外,還謊稱幫受害人吳某1女兒找工作為由,騙取受害人吳某1人民幣30000元,受害人吳某1總計被劉愛民騙取人民幣82000余元人民幣。
公開一審判決書還顯示,2018年7月份左右,劉愛民以自己是老干媽董事長侄兒,可以幫梁某和楊某1介紹老干媽土石方工程和承包食堂,騙取梁某和楊某1繳納的“招標費”32000元。
公開一審判決書稱,以上六次詐騙,被告人劉愛民共騙取金額319000元。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愛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處刑罰,有犯罪前科,酌定從重處罰。
2020年4月8日,貴定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愛民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十萬元。被告人劉愛民犯罪所得予以追繳,退賠被害人。
澎湃新聞記者 唐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