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奧克蘭大學社會學家卡莉·伯奇說,太平洋地區民眾享有清潔、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環境的基本權利。日本政府及東京電力公司在沒有社區主導的協商、嚴格的科學辯論和公眾審議的情況下推出核污染水排海計劃,這是對太平洋國家的主權和自決權的直接漠視。
多年研究這一問題的國際法律專家鄧肯·庫里告訴新華社記者,處理過的核污染水成分仍令人擔憂。目前福島核污染水處理的目標是將氚之外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含量降低到法定標準以下,但它們仍可在廢水中檢測出來。而放射性元素氚即使經過處理,也無法去除。
奧克蘭大學物理學高級講師大衛·克羅夫切克說,福島儲存的核污染水中,約70%可能仍帶有一些早期核裂變產生的核子。
新西蘭梅西大學自然科學學院院長杰米·昆頓說,早在2011年4月和5月,日本曾將部分未經處理的核污染水傾倒入海,以騰出更多核污染水儲存空間,這種隨意傾倒未處理核污染水的行為早已埋下了不信任的種子。他說,在原始的未經處理的廢水中,令人擔憂的是放射性同位素碘-131和銫-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