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稱,鑒于美國等一些國家和組織的一系列違反國際法、試圖剝奪俄聯邦資產及俄公民私有財產的不友好行為,為保護俄國家利益,根據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機構、其他國有機構組織,以及受俄聯邦法律管轄的所有機構、法人和自然人,在與不友好國家和組織、公司和個人進行交易時實施特別經濟措施限制。
根據該文件,禁止各級國家機構、組織和個人與被俄方制裁的不友好國家和組織的法人、個人和企業進行交易,包括簽訂外貿合同;禁止對被俄方制裁對象履行交易義務和金融交易;禁止向被俄方制裁對象出口俄羅斯產品和原料。
總統令要求聯邦政府在10日內確定被制裁國家和組織以及個人名單。同時,俄財政部和俄中央銀行有權就總統令的適用發布官方說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