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雅加達10月24日電 (記者 林永傳)經過2個月調查,印尼國家警察總署23日公布了備受該國社會關注的最高檢察署大樓火災原因。
《雅加達郵報》網站24日早間報道,印尼國家警察總署發言人阿古·尤沃諾(Ago Yuwolo)稱,經調查,未發現縱火痕跡,大火是由“人為疏忽”引起的。目前印尼警方已將涉及該場火災的8人列為犯罪嫌疑人。
資料圖:圖為一印尼市民佩戴口罩在公交停靠站候車。 中新社記者 林永傳 攝
印尼國家警察總署刑事調查局警官費爾迪(Ferdy Sambo)稱,被列為嫌疑人的8人中有5人為建筑工人,起火時他們正在大樓6層人事局辦公區域進行裝修作業。“是工人在施工現場吸煙引起了大火”,費爾迪稱現場放置著膠水、稀釋劑及其他易燃材料。
該施工隊的工頭也被列為嫌疑人。另兩名嫌疑人分別為一家物資供應公司的總裁和一名最高檢察署職員,因為他們涉及在火災大樓使用了一種加速火勢蔓延的清潔劑。據費爾迪解釋,大樓火勢快速蔓延的原因是采用了一種地板清潔劑,該種清潔劑中含有會加速火勢蔓延的物質,調查人員發現該清潔劑未獲得銷售許可證。
費爾迪稱“由于上述犯罪嫌疑人的疏忽大意導致大樓的所有辦公室被燒毀”,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最高可能被判處5年徒刑。
8月22日19時10分左右,位于雅加達南區的印尼最高檢察署辦公大樓發生火災,消防當局出動了56輛消防車和300名消防員,于次日凌晨6時30分左右才將大火撲滅。大火幾乎燒毀了整座辦公大樓,但未造成人員傷亡。
火災發生后,印尼社交媒體有傳言稱,這是一起蓄意縱火案,其目的是銷毀近期一起備受印尼社會關注的貪污案證據。
隨后,印尼政府成立了由國家警察總署刑事調查局和最高檢察署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調查起火原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