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回復
“我為群眾辦實事”平臺收到群眾留言后,區委網信辦將群眾反映問題交辦區供電公司。該單位答復如下:
小區內的配電設施由開發單位投資安裝,安裝投運后沒有將設備資產移交供電公司管理,目前小區內的配電設施由物業公司管理,小區住戶購電需到物業繳費辦理。經與小區物業負責人聯系了解,惠澤苑二期住戶生活用電執行居民生活電價,根據物價局文件規定:居民生活電價分階梯電價(一檔0.52元/度、二檔0.57/度、三檔0.82元/度)和居民合表電價(0.5362元/度)。由于物業公司安裝的電表沒有階梯電價功能,小區居民電價統一執行居民合表電價(0.536元/度),電價符合物價部門文件規定。供電公司將積極與小區物業聯系溝通,協商將小區配電設施移交供電公司管理,爭取盡早實現小區住戶統一電價、網上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