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趙某某(在逃)為首的電信詐騙團伙從不法途徑獲取被害人在其他培訓機構的個人信息,被告侯某某、孫某某等人受雇傭作為“話務員”給被害人打電話或者微信聊天,謊稱不用參加考試就可以辦理消防員證等證件,并負責安排掛靠單位,收入頗豐,以此引誘被害人報名并支付3000-5000元的辦證費用,在被害人掃碼付款后便“消失”,騙取被害人錢財。該詐騙犯罪團伙成員達21人,詐騙金額700余萬元。截至目前,我院已判被告人15人。
在此,小編提醒:近年來,隨著網絡科技的發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高發、多發,詐騙人員呈現出團伙化、規?;I化的態勢,因詐騙事由與被害群眾個人需求緊密相關,造成被害群眾難以識別,但只要廣大群眾不輕信“天上掉餡餅”,不輕易投機取巧,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就可以避免遭受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