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有盈有虧這是常事
但在交易過程中
寧可自己賠錢
也要讓客戶滿意地掙到錢
這究竟是什么套路?
原來
嫌疑人采取“高進低出”的方式
取得了他人的信任后
實施詐騙
近日
永年區公安局
經過縝密偵查
成功破獲一起合同詐騙案
抓獲兩名涉嫌合同詐騙嫌疑人
涉案金額高達30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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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欲擒故縱,多名受害者遭遇合同詐騙
近日,永年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群眾游某報警稱,張某、石某欠貨物款數百萬元,后消失聯系不上,涉嫌合同詐騙。接警后,經偵大隊民警立即立案展開調查。偵查期間,陸續接到15名受害群眾報案稱被張某、石某詐騙。
經初步查明,張某、石某系夫妻關系,二人合伙在倒賣鋼材的過程中,寧可自己賠錢也要讓客戶滿意地掙到錢,和他們打交道的人認為夫妻二人“為人仗義,講信用”,漸漸地積累起了人氣兒,就這樣,二人欲擒故縱,為自己實施詐騙打開了路子,埋下了伏筆。
2
縝密偵查,牽出超3000萬詐騙大案
為進一步查清案件真相,辦案民警根據報案人供述的情況進行了逐一走訪、核查,并對張某、石某的交易記錄進行分析,尋找固定相關證據。
通過層層分析、抽絲剝繭,辦案民警發現張某、石某夫妻二人自2020年年初開始,謊稱可以低價購入鋼材,采用“高買低賣”的方式從受害人手里套騙出資金或者貨物,然后再把這些資金或者貨物再次投入到新的騙局中。經梳理,涉案金額高達3000余萬元。
固定相關證據后,辦案民警迅速開展抓捕行動。
3
拆東補西,大肆騙取錢款最終被捕
經過大量的分析研判工作,辦案民警獲悉張某、石某的行動軌跡,得知線索后,辦案民警果斷出擊,在石家莊市正定縣將張某、石某抓獲歸案。
經審訊,嫌疑人張某、石某供述,由于公司經營不善連續虧損,為了償還債務,將受害人貨款、預付款、押金拆東墻補西墻用于支付其他借款利息,然而他們所經營的公司經濟情況卻一直未見好轉,欠款的“雪球”越滾越大,最后無法償還這些資金。
11月11日,犯罪嫌疑人張某、石某因涉嫌合同詐騙被永年區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永年警方提醒:
通過欺詐手段獲取錢財
這樣的“捷徑”既行不通也走不得
預防合同詐騙,防止上當受騙
需要企業經營者加強防范
下面
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
合同詐騙犯罪最常見的作案手段
1
以假亂真“飾耳目”。犯罪分子以虛假的證明材料虛構不存在的單位,或偽造身份證明、冒用他人名義,在簽訂合同騙取錢財后就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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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搖撞騙“唱空城”。犯罪分子虛構購銷產品、發包工程、投資協作等名目騙簽合同,待收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得到擔保財產后迅速逃逸。
3
一唱一和“演雙簧”。犯罪分子利用媒體和網絡先發布虛假廣告,冒充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業、部隊和知名民營企業等單位名義,以緊俏和滯銷商品為誘餌,通過以一方需購買某種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來演“雙簧”,隨后誘惑第三方參與進來,上當受騙。
4
虛張聲勢“空手道”。為證明自己“有經濟實力”,犯罪分子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虛假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等作擔保,誘使對方當事人信任,再利用經濟合同詐騙財物。
5
先舍后取“釣大魚”。犯罪分子本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為達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對方當事人相信其履約能力和誠意,進而與之簽訂標的額更大的合同,待詐騙到大量錢財后立即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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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進低出“連環套”。犯罪分子先以高價簽訂買賣合同并交付小額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貨款,在騙取對方信任后,想方設法拿到全部貨物,然后迅速將這些貨物進行低價傾銷,隨后迅速逃跑。
詐騙分子無孔不入
合同詐騙手段多樣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