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下午,武安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開展酒醉駕治理行動。13時19分許,執勤民警發現一輛小型汽車臨近檢查點時突然掉頭,形跡可疑,民警立即呼叫后方警車進行攔截,最終在紅綠燈下將該車輛攔截。沒想到駕駛人竟說道“要不是怕違章,我早跑了,你們根本追不上,不是笑話你們”。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人酒精檢測結果為83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帶駕駛人前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期間,駕駛人交代自己基本上每天喝酒,沒想到今天被查獲。隨后說道“常在河邊走 哪能不失腳的”。
經抽血檢驗,駕駛人血檢結果為98.7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人將被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此外他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