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郭某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體內酒精含量為6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了解,郭某平時很愛喝酒,明知道酒駕查處力度很大,但還是在中午喝了一瓶啤酒,自認為一瓶啤酒沒事,不會影響駕駛,不料在回家途中被民警查獲。民警現場為其講解了轄區最近的幾起酒駕事故案例,警告其千萬不能對酒駕抱有僥幸心理,堅決不允許出現再次飲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郭某的朋友也在旁,一再勸說其酒后不要僥幸上路。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不少駕駛人認為啤酒的酒精含量很低,喝一點不會造成什么影響,但實際上有的人中午喝啤酒,晚上依然被查出酒駕。對此,武安交警提醒:每個人的身體存在差異,對酒精的分解能力不同,沒有一定的標準,因此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喝酒后要堅決不開車。